乳腺癌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我的生殖系统功能?
乳腺癌为我国妇女发生率第1位之癌症,乳腺癌发病率逐年递增,约为每十万名妇女188-194人。 依据卫生福利部死因统计及国民健康署癌症登记数据显示,女性乳腺癌标准化发生率及死亡率分别为69.1及12.0(每十万人口),每年有逾万位妇女罹患乳腺癌,逾2,000名妇女死于乳腺癌,相当于每天约31位妇女被诊断罹患乳腺癌、6位妇女因乳腺癌而失去宝贵性命。 欧美国家约有25%的乳腺癌女性患者为停经前,约7%的乳腺癌发生在40岁以下。在我国发病高峰约在45-69岁之间,较欧美国家提早了10~15年,且大约有60%的患者在诊断乳腺癌时处于停经前状态。 有相当一部分乳腺癌女性仍然有生育的需求与期许,对于这部分患者,应该特别关注乳腺癌治疗对生殖系统的毒性,乳腺癌医疗团队也应该最大限度满足其生育需求。 乳腺癌化疗方案存在有高度的生殖系统毒性 为了达到较长的生存期,大多数年轻乳腺癌患者会以细胞杀毒性化疗药物为基础的方案作为重要治疗手段。然而在女性生殖系统当中,卵巢对于化疗药物最敏感,完整的化疗疗程会造成卵巢功能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数年轻乳腺癌患者出现卵巢早衰。 化疗药物之所以会损害卵巢的功能,是因为化疗会影响卵泡的生长和成熟的过程,使得卵巢内的各级卵泡数目均因此减少,其中以初级和次级卵泡的数量减少尤为明显,甚至出现无卵泡的卵巢,所以化疗药物可以显著降低卵巢的卵泡储备功能。此外,卵巢间质也会因化疗而出现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和坏死,对卵巢造成不可逆转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