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藥健保規定

2026053112 1

Trastuzumab deruxtecan(商品名:Enhertu /優赫得)於2026年5月正式前進早期乳癌治療之列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 2026 年 5 月 15 日核准抗癌藥物 Enhertu(學名:fam-trastuzumab deruxtecan-nxki/優赫得)用於早期 HER2 陽性乳癌的兩項全新適應症。此外,為了精準篩選適合兩項全新適應症的患者,F美國DA 這次也同步核准了兩款與其搭配的 HER2 伴隨診斷檢測設備(PATHWAY anti-HER-2/neu (4B5) 與 VENTANA HER2 Dual ISH)。 兩項全新適應症與建議劑量 美國FDA 這次主要核准了兩種類型的治療階段: 術前輔助治療(Neo-adjuvant): 適用對象: 經 FDA 核准檢測為 HER2 陽性(IHC 3+ 或 ISH+)的第二期或第三期成人乳癌患者。 治療方式: 先使用 Enhertu 進行 4 個療程(每 3 週注射一次,劑量 5.4 mg/kg),隨後再進行 4 個療程的 THP 療程(含化療藥物 taxane、trastuzumab 與 pertuzumab)。 術後輔助治療(Adjuvant): 適用對象: 接受過術前輔助治療(包含 trastuzumab 與化療)後,手術切除標本中仍有殘留侵襲性癌細胞的 HER2 陽性成人患者。 治療方式: 使用 Enhertu 進行最多 14 個療程(每 3 週注射一次,劑量 5.4 mg/kg),直到疾病復發或出現無法耐受的毒性。 臨床試驗療效數據 這兩項核准分別基於兩大型臨床試驗的顯著成果: 治療階段 (試驗名稱) 比較組別 核心療效指標與結果 術前輔助 (DESTINY-Breast11) Enhertu 接續T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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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18 1

關於BRAF V600E 基因突變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Encorafenib/Cetuximab之各種治療方案的比較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BEACON 研究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第三期臨床試驗,它確立了 Encorafenib合併 Cetuximab作為治療「曾接受過常規治療後惡化、且帶有 BRAF V600E 突變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全新標準二線療法。   Morris博士領導了MD安德森癌症中心的一項早期初步試驗,收錄了 26名患者。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總體緩解率50%和超過7個月的中位無惡化存活期(PFS),顯著優於歷史的對照組。基於這些令人鼓舞的結果,而後續進行SWOG S2107 擴大的試驗。這項多中心研究計畫收錄了約75位受試者,以2:1的比例隨機分組: 試驗組(三合一療法):每日口服Encorafenib 300 mg,合併每14天靜脈注射Cetuximab500 mg/m²與每28天靜脈注射nivolumab 480 mg。 對照組(是標準的E+C雙藥物療法):每日口服Encorafenib 300 mg,合併每14天靜脈注射Cetuximab500 mg/m²   簡而言之,BEACON 研究確立了現在的雙標靶標準治療;而 SWOG S2107 則是企圖在 BEACON 的基礎上,加上「免疫治療」來突破現有的療效瓶頸。   SWOG S2107 研究與著名的 BEACON 研究有著非常直接的「傳承與進化」關係。將兩者做一比較?兩者的差異與對比如下: 核心設計與用藥對比 BEACON CRC 研究(第三期臨床試驗,已然完成): 比較對象:比較「雙標靶(Encorafenib + Cetuximab)」或「三標靶(Encorafenib + Cetuximab再加上 MEK 抑制劑 Binimetinib)」是否優於「傳統後線化療 + Cetuximab」。 重要結論:發現雙標靶Encorafenib + Cetuximab的療效與三標靶Encorafenib + Cetuximab +Binimetinib)相當,且副作用更低。因此,「雙標靶」正式成為國際專家推薦的標準治療。且健保署於2026年05月01日已經開放給付。   SWOG S2107 研究(第二期臨床試驗,進行中): 比較對象:直接以 BEACON 的贏家「雙標靶」作為對照組,對抗加入免疫藥物的三合一療法(雙標靶 + Nivolumab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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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16 1

BRAF V600E突變大腸直腸癌 在健保給付之encorafenib與cetuximab框架下 還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針對具有BRAF V600E突變的大腸癌病人,於共擬會議通過同意含encorafenib (商品名:Braftovi/迫癌癒)與cetuximab併用作為第二線雙標靶治療組合,此為首個給付於具有BRAF V600E突變之藥物。相較於現有標準療法,能延長無惡化存活期2.8個月及整體存活期3.4個月。考量廠商供貨情形,最快可於115年3月1日生效,預估可嘉惠1,548名病人,並挹注年藥費約4.6億元,每位病人每年約可節省92萬元至240萬元,大幅降低病人負擔。所以,健保署於2026年05月01日開放給付,規定如下: 1.與cetuximab併用,作為具有BRAF V600E突變的轉移性結腸直腸癌(CRC)成人病人之第二線治療,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曾接受bevacizumab與FOLFIRI(Folinic acid/5-fluorouracil /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5-fluorouracil/oxaliplatin)或5-fluorouracil/leucovorin合併使用之全身性療法。 (2)未曾接受過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anti-EGFR)藥品治療。 (3)ECOG分數≦2。 (4)需檢附BRAF V600E突變之基因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之療程以12週為限,之後每12週申請一次,再次申請時必須提出客觀影像學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3.使用總療程以24週為上限。   如果病患在健保已經給付的狀況下,可否加上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如此做法,是否會更好?   SWOG S2107 (NCT05308446) 是一項隨機性的第二期臨床試驗,目的在研究一種新型的三合一療法對過去已經接受過全身性治療、微衛星狀態穩定型 (MSS)、BRAF V600E 基因突變型轉移性或不可切除性大腸直腸癌患者的療效。該研究由 MD 安德森癌症中心的 Van Morris II 博士領導,評估在 美國與台灣FDA都核准的標準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中加入免疫治療藥物nivolumab是否能告改善這類患者的無惡化存活期 (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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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14 1

BRAF V600E 突變轉移性大腸癌後線治療的思維 再挑戰使用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可以嗎?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根據2025/2026 年最新公佈的 BREAKWATER 第三期臨床試驗數據,確實震驚醫學界。在第一線直接使用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加上mFOLFOX6 化療,疾病控制時間超過1年,直奔 12.8 個月,整體存活時間更寫下 30.3 個月的歷史新高(傳統化療+血管抑制劑僅約 15 個月)。   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 化療(mFOLFOX6)用於BRAF V600E 基因突變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第一線治療,可望發揮斬草除根,寫下生存新紀錄。其臨床意義在於 BRAF V600E 突變惡性度極高、複製極快,單用化療後極易迅速惡化與產生抗藥性。REAKWATER 證實,在第一線防線就將「標靶的精準打擊」與「化療的廣效撲殺」結合,能防止癌細胞在治療初期發生突變與逃逸。此療法目前已獲美國 FDA 專案加速批准,正式確立為 BRAF V600E 突變轉移性大腸癌的第一線新的標準療法 (Standard of Care)。   後續進行SWOG S2107試驗,對於BRAF V600E 基因突變且屬於 MSS 型(微衛星狀態穩定性)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之二線治療,使用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 + 免疫藥物(Nivolumab),在此階段可以「扭轉腫瘤微環境,讓冷腫瘤變熱」。因為MSS 型大腸癌本來就屬於對免疫藥物無感的「冷腫瘤」,但數據顯示加入 Nivolumab 後,客觀反應率直接從 20% 飆升至 50%。雙標靶(Encorafenib + Cetuximab)之臨床意義,在於精準阻斷 BRAF 路徑時,會引發癌細胞短暫的微衛星不穩定(MSI-like)現象,並釋放出腫瘤抗原。此時 Nivolumab 介入,能成功活化 T 細胞,發揮一加一增幅的效果。這為後線對雙標靶產生耐受性、或不想承受化療副作用的患者提供了一個高療效、低化療毒性的精準方案。   所以有個現實的臨床問題,就是如果第一線已經用過REAKWATER方案 ,第一線直接使用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加上mFOLFOX6 化療,當第一線治療宣告失敗之際,可以用雙標靶治療(encorafenib和cetuximab) + 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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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12 1

Encorafenib/Cetuximab治療方案升級版 用於BRAF V600E 基因突變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研究解析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針對對過去已經接受過全身性治療、微衛星狀態穩定型 (MSS)、BRAF V600E 基因突變型轉移性或不可切除性大腸直腸癌患者,目前醫學界演進出兩大最受矚目的前沿強化療程:「雙標靶+免疫檢查點抑制劑(Nivolumab)」 與 「雙標靶+化療(mFOLFOX6 / FOLFIRI)」。這兩種治療方案的「治療定位」與「數據著眼點」是截然不同,前者定位在BRAF V600E 基因突變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後線用於打破免疫耐受之限制,後者則是在BRAF V600E 基因突變的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的第一線給予直接全面的壓制。   依據最新的 ASCO 2025/2026 權威臨床數據(包括關鍵的 MD Anderson II 期試驗、SWOG S2107 以及大規模 Phase 3 BREAKWATER 試驗),兩者的詳細成效數據與機轉對比分析如下: 療效指標 方案 A: 三合一免疫標靶雙標靶 + Nivolumab 方案 B: 三合一化學標靶 雙標靶 + 化療 (mFOLFOX6) 主要臨床試驗 MD Anderson Phase II / SWOG S2107 BREAKWATER Phase III(2025/2026 發表) 主要治療線別 後線(二線、三線或更後線) 第一線(從未接受過晚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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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12 1

Rituximab注射劑(商品名:Mabthera/莫須瘤, Truxima/妥利希瑪, Rixathon,Ruxience)的健保給付規定:自2026年05月01日生效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1.復發或對化學療效有抗性之低惡度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2.併用polatuzumab vedotin 或CHOP或其他化學療法,用於CD20抗原陽性之B瀰漫性大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之病患。 3.併用CVP 化學療法,用於未經治療之和緩性(組織型態為濾泡型)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的病人。 4.作為濾泡性淋巴瘤患者於接受含rituximab 誘導化學治療後產生反應(達partial remission 或complete remission)之病患,若在接受含rituximab 誘導化學治療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接受rituximab 維持治療,限用八劑,每三個月使用一劑,最多不超過二年。 5.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 6.與類固醇併用,治療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ANCA)陽性之肉芽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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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10 1

大腸直腸癌標靶治療藥物Cetuximab(如:Erbitux/爾必得舒)的健保給付規定:自2026年05月01日生效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1.大腸結腸癌治療部分:  (1)與FOLFIRI(Folinicacid/ 5-fluorouracil/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oxaliplatin)合併使用於治療具表皮生長因子受體表現型(EGFR expressing),RAS基因沒有突變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4B規定之認證實驗室檢驗之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   本藥品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Cetuximab與panitumumab二者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無法忍受化療(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二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36週為上限。 本藥品不得與bevacizumab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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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08 1

Encorafenib(商品名:Braftovi/迫癌癒)的健保給付規定:自2026年05月01日生效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1.與cetuximab併用,作為具有BRAF V600E突變的轉移性結腸直腸癌(CRC)成人病人之第二線治療,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曾接受bevacizumab與FOLFIRI(Folinic acid/5-fluorouracil /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5-fluorouracil/oxaliplatin)或5-fluorouracil/leucovorin合併使用之全身性療法。 (2)未曾接受過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anti-EGFR)藥品治療。 (3)ECOG分數≦2。 (4)需檢附BRAF V600E突變之基因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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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06 1

Acalabrutinib(商品名:Calquence,中文名:克瘤康)的健保給付規定:自2026年05月01日生效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1.單獨使用於先前接受過至少一種化學或標靶治療方式無效或復發的被套細胞淋巴瘤成年病人。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首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4個月為限,之後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應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如影像學檢查報告。   (2)若疾病進展,則必須停止使用。   (3)每位病人限給付20個月。   (4)每日至多處方2粒。   (5)Acalabrutinib和ibrutinib兩者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出現無法忍受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二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20個月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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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04 1

Ibrutinib(如Imbruvica,億珂)的健保給付規定:自2026年05月01日生效

1.單獨使用於先前接受過至少一種化學或標靶治療方式無效或復發的被套細胞淋巴瘤成年病人。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首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4個月為限,之後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應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如影像學檢查報告。 (2)若疾病進展,則必須停止使用。 (3)每日至多處方4粒。 (4)zanubrutinib、ibrutinib和acalabrutinib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出現無法忍受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與acalabrutinib互換時二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20個月為上限。   2.單獨使用於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CLL)成年病人。 (1)ECOG 分數須≦2。   (2)需符合下列任一情況: Ⅰ.具有17p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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