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直腸癌的EGFR標靶藥物Cetuximab(商品名Erbitux/爾必得舒)健保給付規定: 自2026年02月01日生效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與FOLFIRI(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oxaliplatin)合併使用於治療RAS原生型(wild-type)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人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Ⅰ.本藥品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Ⅱ.Cetuximab與panitumumab二者僅能擇一使用。 Ⅲ.本藥品不得與bevacizumab併用。 Ⅳ.經手術完全切除(R0切除)且查無轉移病灶者不得申請給付。 與irinotecan合併使用,治療已接受過含5-fluorouracil、irinotecan及oxaliplatin二線以上之細胞毒性治療失敗、具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表現型且K-RAS基因沒有突變的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的病人,且於115年1月31日前經審核同意用藥,後續評估符合續用申請條件者。需檢附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Ⅰ.本藥品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9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Ⅱ.使用總療程18週為上限。 附註: Cetuximab (西妥昔單抗) 是一種EGFR的標靶治療藥物。它屬於單株抗體,主要透過阻斷癌細胞表面的「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 來抑制腫瘤生長、擴散及血管生成。 此藥物主要用於治療以下癌症:
大腸直腸癌的EGFR標靶藥物Cetuximab(商品名Erbitux/爾必得舒)健保給付規定: 自2026年02月01日生效 閱讀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