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肺癌EGFR標靶藥物的腹瀉副作用
陳駿逸醫師將透過醫生說癌藥 第0010集,跟各位介紹肺癌EGFR標靶藥物的腹瀉副作用及其處置。 (EGFR)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也就是肺癌EGFR標靶藥物,分成: 第1代的愛瑞莎、得舒緩為具有EGFR-TK突變,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或先前已做過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的肺腺癌病人第2線用藥。 第2代的妥復克、肺欣妥亦適用於具有EGFR-TK突變,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
陳駿逸醫師將透過醫生說癌藥 第0010集,跟各位介紹肺癌EGFR標靶藥物的腹瀉副作用及其處置。 (EGFR)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也就是肺癌EGFR標靶藥物,分成: 第1代的愛瑞莎、得舒緩為具有EGFR-TK突變,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或先前已做過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的肺腺癌病人第2線用藥。 第2代的妥復克、肺欣妥亦適用於具有EGFR-TK突變,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
陳駿逸醫師將透過醫生說癌藥 第0004-0009集,跟各位介紹肺癌EGFR標靶藥物的皮膚副作用處置。 (EGFR)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也就是肺癌EGFR標靶藥物,分成: 第1代的愛瑞莎、得舒緩為具有EGFR-TK突變,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或先前已做過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的肺腺癌病人第2線用藥。 第2代的妥復克、肺欣妥亦適用於具有EGFR-TK突變,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 第3代泰格莎則用於曾以第1代或第2代標靶藥物治療,但仍產生T790M抗藥突變基因的肺腺癌病人。 肺癌EGFR標靶藥物的皮膚副作用處置,包括: 1.痤瘡樣皮疹 2.毛髮改變 3.皮膚乾燥與搔癢
陳駿逸醫師將透過醫生說癌藥 第0003集,跟各位介紹肺癌的EGFR標靶藥物:Dacomitinib (肺欣妥)。 (EGFR)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也就是肺癌EGFR標靶藥物,分成: 第1代的愛瑞莎、得舒緩為具有EGFR-TK突變,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或先前已做過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的肺腺癌病人第2線用藥。 第2代的妥復克、肺欣妥亦適用於具有EGFR-TK突變,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
(EGFR)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也就是肺癌EGFR標靶藥物,分成: 第1代的愛瑞莎、得舒緩為具有EGFR-TK突變,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或先前已做過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的肺腺癌病人第2線用藥。 第2代的妥復克、肺欣妥亦適用於具有EGFR-TK突變,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1線治療。 第3代泰格莎則用於曾以第1代或第2代標靶藥物治療,但仍產生T790M抗藥突變基因的肺腺癌病人。 健保給付Afatinib(如Giotrif)規定: 限單獨使用於:
1.限單獨使用於 (1)適用於具有EGFR-TK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即第ⅢB、ⅢC或第Ⅳ期)之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1B或30102B規定之認證實驗室以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檢測(IVD)或實驗室自行研發檢測(LDT)檢驗之EGFR基因檢測結果報告。 (2)已接受4個週期platinum類第一線化學療法後,腫瘤範圍穩定(stable disease,不含partial response或complete response)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肺腺癌的維持療法。 (3)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第一線化學治療,或70歲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腺性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用藥。 (4)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及docetaxel或paclitaxel化學治療後,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三線用藥。 2.使用注意事項
1.大腸結腸癌治療部分: (1)與FOLFIRI(Folinicacid/ 5-fluorouracil/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oxaliplatin)合併使用於治療具表皮生長因子受體表現型(EGFR expressing),RAS基因沒有突變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4B規定之認證實驗室檢驗之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 本藥品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Cetuximab與panitumumab二者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無法忍受化療(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二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36週為上限。 本藥品不得與bevacizumab併用。 (2)與irinotecan合併使用,治療已接受過含5-fluorouracil、irinotecan及oxaliplatin二線以上之細胞毒性化學治療失敗、具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表現型且K-RAS基因沒有突變的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的病患。需檢附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4B規定之認證實驗室檢驗之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 I.本藥品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9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II.使用總療程以18週為上限。 2.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治療部分: (1)限與放射線療法合併使用於局部晚期之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患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70歲以上; II.Ccr<50mL/min; Ⅲ.聽力障礙者(聽力障礙定義為500Hz、1000Hz、2000Hz平均聽力損失大於25分貝); Ⅳ.無法耐受platinum-based化學治療。
1.限單獨使用於 (1)具有EGFR-TK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即第ⅢB、ⅢC或第Ⅳ期)之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1B或30102B規定之認證實驗室以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檢測(IVD)或實驗室自行研發檢測(LDT)檢驗之EGFR基因檢測結果報告。 (2)先前已使用過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或70歲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肺腺癌。 2.使用注意事項 (1)用於第一線用藥:病歷應留存確實患有肺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及EGFR-TK基因突變檢測報告。 (2)用於第二線以上用藥:病歷應留存確實患有肺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並附曾經接受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或70歲(含)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之證明,及目前又有疾病惡化之影像診斷證明(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限單獨使用於: (1)具有EGFR-TK基因突變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即第ⅢB、ⅢC期或第Ⅳ期)之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1B或30102B規定之認證實驗室以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檢測(IVD)或實驗室自行研發檢測(LDT)檢驗之EGFR基因檢測結果報告。 (2)先前已使用過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但仍惡化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之鱗狀組織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治療。 2.使用注意事項 (1)用於具有EGFR-TK基因突變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肺腺癌之第一線治療:病歷應留存確實患有肺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及EGFR-TK基因突變檢測報告。 (2)用於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之鱗狀組織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治療:病歷應留存曾經接受含鉑類化學治療之證明,及目前又有疾病惡化之影像診斷證明(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華佗精準醫療論壇 第013集YouTube首播公告: 題目: AFATINIB在治療罕見 EGFR基因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療效優於化療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XsnOfAKlEbI 2024年02月08日晚上12:00 開始
華佗精準醫療論壇 第013集:AFATINIB在治療罕見 EGFR基因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療效優於化療 閱讀全文 »
華佗精準醫療論壇 第010集 首播公告: 題目: 聽聽世界肺癌大會2023年年會說 KRAS G12C突變肺癌治療有何新進展?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DrCzwXwc20I 2023年12月14日晚上12:00 開始
華佗精準醫療論壇 第009集:當肺癌EGFR藥物標靶治療失敗時 Amivatamab(肺倍恩)治療的角色為何?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