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 Bevacizumab健保給付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的規定 自113 年3月1 日生效
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之治療: Bevacizumab(限使用Avastin)與carboplatin 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bevacizumab(限使用Avastin)治療(亦即維持性治療),作為第四期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接受初次手術切除後之第一線治療。 Ⅰ.初次申請為手術後一個月後起與化學治療併用5個療程。 Ⅱ.第二次申請時為接續單獨使用bevacizumab維持性治療9個療程。 Ⅲ.第三次申請時為接續單獨使用bevacizumab維持性治療8個療程。 Ⅳ.每人以總共給付22個療程為上限。若病情惡化或停藥後再復發即不得再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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