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為雙標靶方案 可否讓Osimertinib治療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再加分呢?
血液腫瘤科 陳駿逸醫師 第三代非小細胞肺癌EGFR小分子標靶藥物Osimertinib (如:Tagrisso/泰格莎) 已經於2024年10月起健保給付有一些修正,其相關的規定如下: 限單獨使用於- (1) 具有 EGFR Exon(外顯子)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 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 (2) 先前已使用過 EGFR 標靶藥物 gefitinib、erlotinib、afatinib或 dacomitinib 治療失敗,且具有 EGFR T790M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治療。 目前健保給付Osimertinib都是只能單一藥物使用,不得合併其他化療藥物或標靶藥物。然而過去的部分研究卻發現,無論是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 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的肺腺癌病患,其在第一線還是後線的治療上面,Osimertinib與抗腫瘤血管新生的標靶藥物Bevacizumab(貝伐珠單抗/癌思停/Avastin/MVASI)合併使用,並未能夠改善患者的疾病控制時間(PFS)。 另一款抗腫瘤血管新生的標靶藥物Ramucirumab (Cyramza/欣銳擇/雷莫蘆單抗),則是一款針對VEGFR2的標靶抗體藥物,根據RELAY的研究結果,對於具備有EGFR敏感基因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在肺癌第一代EGFR標靶藥物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合併Ramucirumab的治療,可以改善患者的疾病控制時間,將患者的PFS由12.4個月(單用Erlotinib)延長至19.4個月,根據這一個報告,美國FDA許可了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合併Ramucirumab的治療這一適應症。 還有一項資訊補充,對於攜帶EGFR驅動基因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第三代藥物Osimertinib單一藥或是合併含鉑雙藥化學治療藥物,也是這類患者的第一線標準治療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