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復發性乳癌 腫瘤溫熱治療有角色嗎?
血液腫瘤科 陳駿逸醫師 手術不可切除的局部復發性乳癌常常會導致危及生命的情況和生活品質的嚴重影響。大多數患者在復發前之主要治療期間都已經接受過放射治療,並且由於存在不可接受的放療之累積毒性風險,可能會拒絕復發性乳癌之時使用標準劑量的再次放射治療 (簡稱re-RT)。因此,有效的腫瘤控制常常無法達成。 給予輕度熱療(加熱至39-43°C),即使在先前已經接受過放射治療處理後,也可以顯著減少再次放療所需要的療劑量和達成有效的腫瘤反應,且毒性是可接受的。再次放療的相關急性和晚期毒性僅限於 1 級和 2 級。 大約有 75% 的原發性乳癌病例,可以透過乳房保留手術 (BCS) 切除腫瘤組織,而避免全乳房切除術。在標準程序中,BCS 之後會進行輔助放射治療,使用 50-60 Gy 的放療總劑量,以根除殘餘的癌細胞、並降低局部復發的風險。 早期乳癌篩檢以及手術和放療技術的改進,改善了乳癌局部復發的中位數發病率降低至每年 0.6%。然而,隨著乳癌長期存活者數量的增加,日後局部復發風險的患者數量也會因此增加,從而導致局部復發率的中位數累積達到 6.2%。其中以停經前的三陰性乳癌患者,癌症復發率是比較高,而且復發的間隔時間也較短。 BCS 後首次出現的局部復發性乳癌通常會進行全乳房切除術治療,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會進行再度的 BCS治療,而後選擇第二次輔助放射治療,但必須權衡累積放射治療之毒性,及其可能會導致嚴重副作用的風險。 如果復發的腫瘤無法透過全乳房切除術、在足夠的安全範圍內完全切除,或者病理學家在再次切除組織的手術邊緣發現癌細胞,那麼所謂的「微觀癌症」之後就具有很高的肉眼可見之復發風險。此外,先前照射區域之胸壁的局部復發,通常是不可手術切除的和/或是需要複雜的外科手術方可切除,這往往會導致重大損傷。由於預期再次放療可能對心臟、肺和肋骨產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所以往往無法進行另一次標準劑量的放射治療,所以可能較無法有效控制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