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化學治療藥物Irinotecan微脂體注射劑(如:Onivyde /安能得)的規定
1.與5-FU及leucovorin合併使用於曾接受過gemcitabine治療後復發或惡化之轉移性胰臟癌。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與5-FU及leucovorin合併使用於曾接受過gemcitabine治療後復發或惡化之轉移性胰臟癌。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健保給付化學治療藥物Irinotecan 需符合需符合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 1.限轉移性大腸直腸癌之第一線治療藥物: (1)與5-FU及folinic acid合併,使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患者。 (2)單獨使用於曾接受5-FU療程治療無效之患者。 2.與5-fluorouracil、leucovorin及oxaliplatin併用(FOLFIRINOX),做為轉移性胰臟癌之第一線治療(限用於商品名為Irino、Irinotel、Campto、Irinotecan Injection Concentrate、Irican、Innocan、Irinotecan Injection)。
1.限轉移性胃癌、轉移性直腸癌、轉移性大腸癌、轉移性乳癌之病患使用 2.頭頸部鱗狀上皮癌。 3.與cisplatin併用治療轉移及末期肺癌。 4.直腸癌、大腸癌第2、3期患者之術後輔助性治療,且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年 5.用於病理分期為T2且腫瘤≧3cm之肺腺癌病人,作為手術後輔助治療,使用期限以二年為限。
健保給付化學治療藥物Oxaliplatin需符合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 1.和5-FU和folinic acid併用 (1)治療轉移性結腸直腸癌,惟若再加用irinotecan (如Campto)則不予給付。 (2)作為第三期結腸癌(Duke`s C) 原發腫瘤完全切除手術後的輔助療法。 2.與fluoropyrimidine類藥物(如capecitabine、5-FU、UFUR,但不包含TS-1)併用,可用於局部晚期及復發/轉移性胃癌之治療。(須依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使用)。
健保給付化學治療藥物Oxaliplatin (如: OXALIP/歐力普, Eloxatin/益樂鉑定 )的規定 閱讀全文 »
1.限用於: (1)晚期或無法手術切除之非小細胞肺癌及轉移性乳癌病患。 (2)病理分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前半(stageII & stageIIIA)非小細胞肺癌於接受根治性手術後與鉑金類藥品併用之輔助治療,最多可使用4療程。 2.本成分之口服劑型與注射劑型不得併用。
選擇性動情激素受體調節劑(selective estrogen-receptor modulator,簡稱SERM)之一Toremifene(如Fareston)的健保給付規定: 限用於停經後,且女性荷爾蒙接受體(estrogen receptor)為陽性之轉移性乳癌病患。
限惡性腫瘤患者患有惡性腹水,肋膜積水或心包膜積水時使用,需檢附病歷摘要。 關於OK-432/Picibanil(必醫你舒)注射劑 藥理作用 本劑對於腫瘤細胞確實有直接抑制增殖的作用。 適應症 消化器癌(胃癌、肝臟癌、膽道癌、大腸癌)頭頸部癌(上顎癌、喉、咽頭癌、舌癌)甲狀腺癌、肺癌。 用法用量
健保給付免疫治療藥物Streptococcus pyrogene(如:OK-432/Picibanil/必醫你舒)的規定 閱讀全文 »
限用於 1.晚期卵巢癌,作為第一線治療時需與cisplatin併用。 2.非小細胞肺癌,作為第一線用藥時需與cisplatin併用。 3.與pembrolizumab及carboplatin併用於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患者需符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之藥品給付規定。 4.已使用合併療法(除非有禁忌症、至少應包括使用anthracycline)失敗的轉移性乳癌患者。
限用於 1.晚期或無法手術切除之非小細胞肺癌及胰臟癌病患。 2.晚期膀胱癌病患。 3.Gemcitabine與paclitaxel併用,可使用於曾經使用過anthracycline之局部復發且無法手術切除或轉移性之乳癌病患。 4.用於曾經使用含鉑類藥物(platinum-based)治療後復發且間隔至少6個月之卵巢癌,作為第二線治療。 5.無法手術切除或晚期或復發之膽道癌(含肝內膽管)病患。
1.乳癌: (1)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2)與anthracycline合併使用於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之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 (3)早期乳癌手術後,經診斷為三陰性反應且無淋巴轉移的病人,得作為與cyclophosphamide併用doxorubicin的化學輔助療法。 2.非小細胞肺癌: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 3.前列腺癌:於荷爾蒙治療失敗之轉移性前列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