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標靶治療藥物Temsirolimus(如:Torisel/特癌適)的規定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給付3個月藥量,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 (1)治療不限細胞型的高風險晚期腎細胞癌。 (2)需具有下列六個風險因子中至少3個以上因子: I.距離初次診斷出腎細胞癌之時間未達一年 Karnofsky Performance scale介於60至70之間 III.血色素低於正常值12gm/dL IV.矯正後血鈣值超過10mg/dL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給付3個月藥量,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 (1)治療不限細胞型的高風險晚期腎細胞癌。 (2)需具有下列六個風險因子中至少3個以上因子: I.距離初次診斷出腎細胞癌之時間未達一年 Karnofsky Performance scale介於60至70之間 III.血色素低於正常值12gm/dL IV.矯正後血鈣值超過10mg/dL
1.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 (1)Bevacizumab與FOLFIRI(Folinicacid/5-fluorouracil/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acid/5-fluorouracil/oxaliplatin)或5-fluorouracil/leucovor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 (2)使用總療程以36週為上限(106/4/1)。 (3)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2.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 (1)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Glioblastoma multiforme)復發之成人患者。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2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3.本藥品不得與cetuximab、panitumumab併用。 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之治療: Bevacizumab(限使用Avastin)與carboplatin 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bevacizumab(限使用Avastin)治療(亦即維持性治療),作為第四期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接受初次手術切除後之第一線治療。 Ⅰ.初次申請為手術後一個月後起與化學治療併用5個療程。 Ⅱ.第二次申請時為接續單獨使用bevacizumab維持性治療9個療程。
1.晚期腎細胞癌部分: (1)晚期腎細胞癌且已接受interferon-alpha或interleukin-2治療失敗,或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須符合cytokine禁忌症者得直接使用sorafenib。但須列舉出所符合之禁忌症及檢附相關證明。 (2)無效後則不給付temsirolimus。 (3)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 2.晚期肝細胞癌部分: (1)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之Child-Pugh A class晚期肝細胞癌成人患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Ⅰ.肝外轉移(遠端轉移或肝外淋巴結侵犯)。 Ⅱ.大血管侵犯(腫瘤侵犯主門靜脈或侵犯左/右靜脈第一或第二分支) III.經導管動脈化學藥物栓塞治療(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 embolization,T.A.C.E.)失敗者,需提供患者於12個月內>=3次局部治療之記錄。
1.晚期腎細胞癌部分: (1)晚期腎細胞癌且已接受interferon-alpha或interleukin-2治療失敗,或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不適合以上兩種藥物治療之病患,須符合cytokine禁忌症者得直接使用sorafenib。但須列舉出所符合之禁忌症及檢附相關證明。 (2)無效後則不給付temsirolimus。 (3)需檢送影像資料,每3個月評估一次。 2.晚期肝細胞癌部分: (1)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之Child-Pugh A class晚期肝細胞癌成人患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Ⅰ.肝外轉移(遠端轉移或肝外淋巴結侵犯)。 Ⅱ.大血管侵犯(腫瘤侵犯主門靜脈或侵犯左/右靜脈第一或第二分支) III.經導管動脈化學藥物栓塞治療(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 embolization,T.A.C.E.)失敗者,需提供患者於12個月內>=3次局部治療之記錄。
1.腸胃道間質腫瘤(GIST): (1)限用於以imatinib治療期間出現疾病惡化或對該藥出現不能忍受之腸胃道間質腫瘤。 (2)若使用本藥品出現疾病惡化或無法忍受其副作用,不得替換使用imatinib治療。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送審時須檢送病歷及對imatinib耐受性不良或無效之證明。 晚期腎細胞癌: (1) 可用於第一線治療晚期或轉移性腎細胞癌。 (2)無效後則不給付temsirolimus。 (3)需檢送影像資料,每三個月評估一次。
文:中西醫腫瘤專科 陳駿逸醫師 對於腎細胞癌患者腎切除術後,目前尚無可用於降低復發風險、且得到高水平實證醫學支持的輔助治療方案。而發表於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的第3期臨床試驗KEYNOTE-564證實,腎癌術後輔助pembrolizumab免疫治療,可以顯著改善腎細胞癌患者接受腎臟切除術後的無病生存期 腎癌是泌尿生殖系統的常見腫瘤之一,其中以透明細胞癌占比最多,約有60%~85%。對於早期腎癌,標準治療方式為腎臟部分切除術或者腎臟根治性切除手術。然而手術之後,大約有一半患者之腫瘤會復發,其中大多數出現遠處的轉移。腎透明細胞癌的TNM癌症分期、核分級等危險因子,會深深地影響與預後。同時,對於遠端轉移灶可以手術切除的晚期腎癌,將原發灶及轉移灶手術切除,是會讓患者臨床上獲益,但於此同時,這些患者也同樣面臨較高的術後復發風險。 對於腎癌的術後輔助治療,目前尚無標準建議。在過去,介白素-2、干擾素-α、5-氟尿嘧啶化療等輔助治,都被證實了不具備有改善腎癌患者預後的意義。 隨著VEGF標靶藥物的出現,腎癌的治療方式發生了根本改變。然而,雖然標靶藥物在晚期或轉移性腎癌治療中的作用已經普遍獲得確認,但包括axitinib、pazopanib、cabozatinib在內的藥物,也曾經都在腎癌輔助治療的3期試驗中探索,且都被證實無法因此改善無病生存期。 另外,在一項關於紓癌特 (Sunitinib/舒尼替尼)作為高復發風險之腎癌術後輔助治療的3期試驗(S-TRAC)中,其與安慰劑相比,術後輔助Sunitinib可以顯著改善了無病生存期。因此,美國批准Sunitinib可以用於腎癌的輔助治療。但同期的另一項名為ASSURE的試驗,研究結果顯示,Sunitinib不能改善無病生存期。這兩項試驗結果的差異可能與收錄的人群不同、藥物用量不同等因素相關。
文:癌歸於好/中西醫腫瘤專科 陳駿逸醫師 在美國,腎細胞癌目前佔惡性腫瘤的 2%-3%。 腎細胞癌的發病率呈現上升的趨勢,美國所有腎細胞癌患者的累積 5 年生存率從 1975-1977 年的 50% ,提高到2003-2009 年的73%。 隨著治療的進展,包括抗 VEGF 和 m-TOR 標靶藥物在內的新型靶向療法的出現,中位總體生存期增加了一倍以上,達到了 2 年以上。 大約有 33%-50% 的腎細胞癌患者最終發展為轉移性疾病。轉移性腎細胞癌經常對外照射放療、高劑量 IL-2 和全身化療沒有反應。轉移性腎細胞癌的新近有潛力的治療則是免疫治療。 腎細胞癌最常見的轉移部位是肺(45%-75%)。 肝臟轉移會影響到 20%-40% 的腎細胞癌患者,絕大多數(超過 96%)伴有廣泛的肝轉移疾病,中位體總生存期為 7.4 個月。儘管很少有患者符合條件,但相對不常見的腎細胞癌肝轉移患者,如果能夠手術切除,則顯示出有希望的生存結果,但代價是顯著的併發症發生率和死亡率風險。
文:中西醫腫瘤專科 陳駿逸醫師 美國默沙東(MSD)大藥廠於2021年11月19日宣布,美國FDA已經核准PD-1免疫檢查點抑制劑pembrolizumab(Keytruda)作爲早期腎細胞癌患者在手術治療之後的輔助治療療法,而這些患者雖然已經手術切除腫瘤,但病況本身具有中度或高度的疾病復發風險。 這是首款獲得美國FDA核准的治療腎細胞癌術後輔助免疫療法,這項宣布,非常有希望可以改變早期腎細胞癌、但具有中度或高度的疾病復發風險患者的標準治療模式。 腎細胞癌是最常見的腎癌類型,據估計,在2020年全球每年有超過43萬例的新確診腎細胞癌,而每年有超過17萬人因為腎細胞癌去世。而且多達40%的早期腎細胞癌,雖然歷經了局部腎細胞癌的手術切除腫瘤後會出現遠端轉移。而轉移性疾腎細胞癌病患者的預後不好,5年生存率約爲13%。 美國FDA的這一核准,主要是根據一項關鍵性的第3期臨床試驗的結果。該試驗結果顯示,手術治療之後使用pembrolizumab與安慰劑作為輔助治療相比,手術治療之後使用pembrolizumab可以相較於安慰劑作為輔助治療,如此可以將患者的疾病復發或死亡風險降低32%。
腎細胞癌患者,特別是透明細胞癌型態,在進行腎臟腫瘤切除手術後,需要進行術後輔助Pembrolizumab的免疫治療,這是目前公認可以降低癌症復發風險的標準治療。 KEYNOTE-564臨床試驗是一項多中心、隨機性、雙盲、安慰劑對照的3 期試驗,試驗設計在於探討Pembrolizumab 與安慰劑作為透明細胞腎細胞癌進行腎臟腫瘤切除手術後的輔助治療,術後輔助免疫治療可否降低癌症復發的風險? 根據KEYNOTE-564的 30 個月追蹤分析結果,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FDA) 於2021 年 11 月 17 日核准pembrolizumab可以用於腎細胞癌進行腎臟腫瘤切除手術後或腎切除術,以及轉移性腎癌進行腎切除術與轉移腫瘤切除術後,復發風險判定為中度或高度的透明細胞腎細胞癌的標準術後輔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