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藥書坊

2024111901 1

最好的聖誕節禮物 2、3期乳癌癌友的HER2雙標靶終於健保給付 感謝賴桑

自2024年12月01日生效的規定 (1)外科手術前後以pertuzumab與trastuzumab(限使用Ogivri、Herzuma、Eirgasun、Herceptin)及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 療)併用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用於具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 且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病人,若使用於外 科手術後,須達病理上腫瘤完全緩解(pCR)。 陳駿逸醫師註: 未達病理上腫瘤完全緩解解(non-pCR),亦即仍有殘留病灶者,術後輔助治療改申請健保給付哦T-DM1/ Trastuzumab emtansine (如:Kadcyla/賀癌寧),詳情請連結: https://mycancerfree.com/tw-3/t-dm1-kadcyla-t-2024-07-17/     (2)下列I~Ⅲ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之總療程合併計算,依藥品仿單記載以 18個療程為上限:

最好的聖誕節禮物 2、3期乳癌癌友的HER2雙標靶終於健保給付 感謝賴桑 閱讀全文 »

20241113 1 1

改為雙標靶方案 可否讓Osimertinib治療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再加分呢?

血液腫瘤科 陳駿逸醫師   第三代非小細胞肺癌EGFR小分子標靶藥物Osimertinib (如:Tagrisso/泰格莎) 已經於2024年10月起健保給付有一些修正,其相關的規定如下: 限單獨使用於- (1) 具有 EGFR Exon(外顯子)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 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 (2) 先前已使用過 EGFR 標靶藥物 gefitinib、erlotinib、afatinib或 dacomitinib 治療失敗,且具有 EGFR T790M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治療。   目前健保給付Osimertinib都是只能單一藥物使用,不得合併其他化療藥物或標靶藥物。然而過去的部分研究卻發現,無論是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 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的肺腺癌病患,其在第一線還是後線的治療上面,Osimertinib與抗腫瘤血管新生的標靶藥物Bevacizumab(貝伐珠單抗/癌思停/Avastin/MVASI)合併使用,並未能夠改善患者的疾病控制時間(PFS)。   另一款抗腫瘤血管新生的標靶藥物Ramucirumab (Cyramza/欣銳擇/雷莫蘆單抗),則是一款針對VEGFR2的標靶抗體藥物,根據RELAY的研究結果,對於具備有EGFR敏感基因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在肺癌第一代EGFR標靶藥物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合併Ramucirumab的治療,可以改善患者的疾病控制時間,將患者的PFS由12.4個月(單用Erlotinib)延長至19.4個月,根據這一個報告,美國FDA許可了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合併Ramucirumab的治療這一適應症。   還有一項資訊補充,對於攜帶EGFR驅動基因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第三代藥物Osimertinib單一藥或是合併含鉑雙藥化學治療藥物,也是這類患者的第一線標準治療的選擇。  

改為雙標靶方案 可否讓Osimertinib治療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再加分呢? 閱讀全文 »

20241107 1

關於膽道癌的治療 癌友應該知道的事

血液腫瘤科 陳駿逸醫師 膽道癌(bile duct carcinoma),我們也稱為膽管癌,是一種越來越常見的消化系統的惡性肝腫瘤。與過去稱之為台灣國病之肝癌(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相比較,膽道癌的臨床症狀、診斷及流行病學特徵等方面是有所不相同。   人體的膽道系統分布在整個肝內,從肝細胞表面凹槽形成的微膽管開始,逐漸匯流成小膽管、左右肝內膽管再穿出肝外合成為總肝管,與膽囊交匯後成為總膽管,最後流入十二指腸。   膽管癌可以從任何有膽管的地方產生,所以醫學上會將膽道癌分成肝內膽管及肝外膽管癌、肝門膽道癌和膽囊癌。部分膽道癌即使腫瘤很小也可能就會造成阻塞性黃疸,而部分則會像肝癌一樣在肝臟內形成一個病灶佔住部分肝臟,直到末期才會有黃疸之症狀。不論是那一型,預後都很不好。   膽道癌早期發現確實較為困難,多數膽道癌患者確診時都已處於晚期,膽道癌能夠完整手術根治性切除的機率不高,再加上膽道癌具有高度異質性的疾病,這些因素造成患者預後也比較差。   全球膽道癌的發生率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差異,亞洲就是膽道惡性腫瘤的高好發地區。膽道癌發生的原因尚不明確,其中膽囊癌的危險因子包括膽囊結石、膽囊息肉樣病變、膽囊慢性炎症及“保膽取石”術後的殘留膽囊。而先天性胰膽管匯合異常、膽囊腺肌症、膽道感染、肥胖與糖尿病等也可能與膽囊癌的發生有關。而肝內膽管及肝外膽管癌、肝門膽道癌的危險因子則包括:膽管結石膽管腺瘤和膽管乳頭狀瘤病、Caroli病、膽管囊腫、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中華肝吸蟲等。  

關於膽道癌的治療 癌友應該知道的事 閱讀全文 »

202409180301

健保給付骨轉移標靶藥物Denosumab(如:Xgeva /癌骨瓦/地舒單抗) 自2024年10月01日生效的規定

限用於: 多發性骨髓瘤病人與乳癌、前列腺癌、肺癌、大腸直腸癌、膀胱癌、腎癌、子宮頸癌、卵巢癌、食道癌、胃癌及胰臟癌併有蝕骨性骨轉移之病人。   #健保給付 #骨轉移 #Denosumab #Xgeva #癌骨瓦

健保給付骨轉移標靶藥物Denosumab(如:Xgeva /癌骨瓦/地舒單抗) 自2024年10月01日生效的規定 閱讀全文 »

2024091801 1

健保給付肺癌EGFR標靶藥物Osimertinib (如:Tagrisso/泰格莎) 自2024年10月01日生效的規定

限單獨使用於: (1)   具有 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 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 (2)   先前已使用過 EGFR 標靶藥物 gefitinib、erlotinib、afatinib或 dacomitinib 治療失敗,且具有 EGFR T790M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治療。   使用注意事項: (1)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 初次申請時需檢具確實患有肺腺癌或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及檢附 EGFR 基因檢測結果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III.   再次申請時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每次處方以 4 週為限,如給藥 4 週後需追蹤胸部 X 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評估療效,每 8 至 12 週需進行完整療效評估 (如胸部X 光或電腦斷層),若病情惡化、復發或產生不可接受之毒性,即不得再次申請。   (2)   用於第一線治療用藥:與 gefitinib、erlotinib、afatinib及 dacomitinib 僅得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如需更換使用本藥品,必須符合本藥品具有 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肺腺癌病患。

健保給付肺癌EGFR標靶藥物Osimertinib (如:Tagrisso/泰格莎) 自2024年10月01日生效的規定 閱讀全文 »

2024071702 1

健保給付乳癌HER2標靶藥物Trastuzumab (如: Herceptin/賀癌平,Ogivri ,Herzuma,Eirgasun)規定 自2024年8月1日生效

1.早期乳癌 (1)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具 HER2過度表現(IHC3+或 FISH+),且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 I.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pCR),本藥品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以 18個療程為上限。 II.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non-pCR) ,本藥品與trastuzumab emtansine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其中trastuzumab emtansine以14個療程為上限。 (2)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符合下列 所有條件之早期乳癌患者(限使用Ogivri 、 Herzuma 、 Eirgasun) : Ⅰ.HER2過度表現(IHC 3+或FISH+)。

健保給付乳癌HER2標靶藥物Trastuzumab (如: Herceptin/賀癌平,Ogivri ,Herzuma,Eirgasun)規定 自2024年8月1日生效 閱讀全文 »

2024071701 1

健保給付乳癌HER2標靶藥物T-DM1/ Trastuzumab emtansine (如:Kadcyla/賀癌寧)規定 自2024年8月1日生效

1.早期乳癌 (1)使用於具 HER2 過度表現(IHC 3+或FISH+)之早期乳癌患者,曾接受過至 少 6 個療程(每 3 週一療程,至少16 週)的化學治療(其中至少 3個療程(9 週)的 taxane 藥物)和至少3 個療程(9 週)的trastuzumab 術前輔助治療後,仍有殘留病灶的術後輔助治療,且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I.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 Ⅱ.未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但雌激素受體(ER)為陰性且腫瘤大於2公分之早期乳癌患者。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12 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有惡化情形即不應再行申請。每位病人使用本藥品以 14 個療程為上限。   (3)排除使用本藥品條件: I.未於術後12週內開始治療或提出治療申請。 Ⅱ.左心室射出分率少於45%或有症狀的心衰竭病人。 Ⅲ.不得與其他抗HER2藥物併用。

健保給付乳癌HER2標靶藥物T-DM1/ Trastuzumab emtansine (如:Kadcyla/賀癌寧)規定 自2024年8月1日生效 閱讀全文 »

2022060706 1

化療藥物Capecitabine(例如Xeloda)健保給付規定 自113 年6 月1 日生效

  Capecitabine與docetaxel併用於治療對anthracycline化學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   用於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Capecitabine單獨用於無法接受anthracycline治療者。 Capecitabine合併ixabepilone用於對taxane有抗藥性且無法接受anthracycline治療者。 Capecitabine單獨或合併ixabepilone用於對taxane及anthracycline治療無效者。   治療轉移性結腸直腸癌的第一線用藥。   第三期結腸癌患者手術後的輔助性療法,以八個療程為限。   Capecitabine合併platinum可使用於晚期胃癌之第一線治療。   6.與nivolumab 120mg規格量品項及oxaliplatin併用於第一線治療晚期或轉移性且不具有HER2過度表現的胃癌病人,病人需符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之藥品給付規定。

化療藥物Capecitabine(例如Xeloda)健保給付規定 自113 年6 月1 日生效 閱讀全文 »

2022060705 1

化療藥物Oxaliplatin健保給付規定 自113 年6 月1 日生效

Oxaliplatin:(需符合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 1.和5-FU和folinic acid併用 (1)治療轉移性結腸直腸癌,惟若再加用irinotecan (如Campto)則不予給付。 (2)作為第三期結腸癌(Duke`s C) 原發腫瘤完全切除手術後的輔助療法。   2.與fluoropyrimidine類藥物(如capecitabine、5-FU、UFUR,但不包含TS-1)併用,可用於局部晚期及復發/轉移性胃癌之治療。(須依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使用)。  

化療藥物Oxaliplatin健保給付規定 自113 年6 月1 日生效 閱讀全文 »

2022060704 1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ipilimumab與nivolumab用於食道癌、胃癌與惡性肋膜間皮瘤之健保給付規定 自113 年6 月1 日生效

食道鱗狀細胞癌: 限以nivolumab 120mg用於曾接受合併含鉑及fluoropyrimidine化學治療之後惡化的無法切除晚期或復發性食道鱗狀細胞癌病人,PD-L1表現量需符合TC≧1%。   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限pembrolizumab 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 併用做為轉移性鱗 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   惡性肋膜間皮瘤: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ipilimumab與nivolumab用於食道癌、胃癌與惡性肋膜間皮瘤之健保給付規定 自113 年6 月1 日生效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