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藥物Paclitaxel (太平洋紫杉醇)的健保給付規定:自2026年06月01日生效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本類藥品(除PHYXOL、GENETAXYL CREM LESS 及TAXOL 之外)依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範圍內給付於卵巢癌、非小細胞肺癌、乳癌及卡波西氏肉瘤之病例;倘併用其他標靶治療、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等藥品時,病人須符合該併用藥品之藥品給付規定。 PHYXOL、GENETAXYL CREM LESS 及TAXOL 限給付於下列情形: 晚期卵巢癌,作為第一線治療時需與cisplatin 併用。 非小細胞肺癌,作為第一線用藥時需與cisplatin 併用。 與pembrolizumab 及carboplatin併用於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的第一線治療,患者需符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之藥品給付規定。 (4)已使用合併療法(除非有禁忌症、至少應包括使用anthracycline) 失敗的轉移性乳癌患者。 (5)腋下淋巴轉移之乳癌且動情素受體為陰性之患者,paclitaxel 可作為接續含doxorubicin 在內之輔助化學治療。 (6)卡波西氏肉瘤第二線用藥。 (7)與pembrolizumab 及carboplatin併用於早期三陰性乳癌(第II 期 至第IIIb 期,cT1c N1-2 或T2-4 N0-2)病人的術前前導性治療用藥,病人需符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之藥品給付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