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卵巢癌神藥PARP抑制劑治療失敗後的下一步棋 鉑類化療還能用嗎?
這些年來PARP抑制劑已經是治療卵巢癌的主要藥物,當PARP抑制劑治療卵巢癌一旦出現惡化後的後續治療目前並不是很清楚。2022 婦癌醫學會(SGO)年度會議有學者發表了鉑類化療用于PARP抑制劑治療後惡化的上皮性卵巢癌治療是否有效性的研究報告。 該研究結果支持了在 PARP抑制劑治療復發性卵巢癌惡化後,後續治療再度持續使用鉑類化療,因為初衷以為對PARP抑制劑出現抗藥性並不一定意味著也對鉑類化療的抗藥性。但研究報告出乎意料的結果,與沒有BRCA突變的復發性卵巢癌相比,具有RCA突變的復發性卵巢癌使用PARP抑制劑治療復發性卵巢癌惡化後,後續治療再度持續使用鉑類方案的無疾病惡化生存期較差,也就是療效不理想,支持了在 PARP抑制劑和鉑類化療出現的抗藥機制似乎不同的論點。 目前在復發性卵巢癌鉑類治療後有反應或穩定者的,以PARP抑制劑作爲後續性的維持治療,在無疾病惡化和總生存期方面都可以因此有顯著的改善,這種模式已經徹底改變了卵巢癌的治療方式。然而,目前對PARP抑制劑治療出現惡化後的後續治療知之甚少,包括6個月無鉑使用的間隔時期,是否可以作為PARP抑制劑治療出現惡化後的後續治療是否可以再度使用以含鉑爲基礎方案的合適標準。因此,2022 婦癌醫學會(SGO)年度會議學者做這份研究目的,就是在評估對於鉑類化療敏感性的復發性上皮性卵巢癌患者,當對PARP抑制劑治療出現惡化後,後續治療再度持續使用鉑類方案的療效會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