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高復發風險之早期乳癌藥物olaparib(Lynpaza/令癌莎) 自2025年06月01日生效的規定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 陳駿逸醫師 (1)Olaparib 適用於曾接受前導性化療或術後輔助性化療,且具遺傳性BRCA1/2 (germline BRCA1/2)突變併HER2陰性而有高復發風險之早期乳癌成年病人術後輔助治療,依藥品仿單記載以1年為上限。 (2)病人須完成至少6個週期的前導性化療或術後輔助性化療,且化療處方須含有anthracyclines 類藥物、taxane 類藥物,或兩者的複方;亦允許含鉑化療。 (3)病人須在最後一次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或放療)完成後的12週內使用olaparib。 (4)須符合下列之高復發風險條件: I.三陰性乳癌: i.針對曾接受前導性化療的病人,須符合於乳房和/或手術切除的淋巴結中發現有殘餘的侵襲性癌症(non-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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