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罕見癌症?
在腫瘤學與公衛法規上,罕見癌症(Rare Cancers) 的定義通常不是依據病理特徵,而是以盛行率(Prevalence)或年發生率(Incidence)為核心切入點。 國際間兩大權威組織(美國與歐洲)對罕見癌症切確的量化定義如下: 國際主要法規與研究定義 歐洲(RARECAREnet): 最具臨床共識的定義 定義: 年發生率(Incidence)少於每 10 萬人中有 6 人(< 6 / 100,000 人/年)。 臨床意義: 這是目前全球腫瘤研究最常引用的標準。雖然單一癌種極少,但若將所有符合此定義的罕見癌加總,約占歐洲所有新診斷癌症的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