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非小細胞肺癌免疫藥物 自2025年06月01日生效的規定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 陳駿逸醫師 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用藥: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成人病人,非鱗狀癌者需為EGFR/ALK/ROS-1腫瘤基因原生型、鱗狀癌者需為EGFR/ALK腫瘤基因原生型。 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用藥:限pembrolizumab 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 併用至多使用4個療程,接續單用pembrolizumab 治療。 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限pembrolizumab 與pemetrexed(限使用Pexeda/派癌休或Apeta/伏肺瘤)及含鉑類化學療法併用,或 限atezolizumab 與bevacizumab( 限使用Alymsys/艾麥思 或Avastin/癌思停 )及carboplatin、paclitaxel 併用 做為轉移性, 不具有EGFR/ALK/ROS-1腫瘤基因異常的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治療。 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第二線用藥: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 類化學治療失敗後, 又有疾病惡化, 且EGFR/ALK 腫瘤基因為原生型之晚期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成人病人。 肺腺癌第三線用藥: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 類及docetaxel/paclitaxel 類二線(含)以上化學治療均失敗,又有疾病惡化,且EGFR/ALK/ROS-1腫瘤基因為原生型之晚期非小細胞肺腺癌成人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