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癌症大小事

20241107 1

關於膽道癌的治療 癌友應該知道的事

血液腫瘤科 陳駿逸醫師 膽道癌(bile duct carcinoma),我們也稱為膽管癌,是一種越來越常見的消化系統的惡性肝腫瘤。與過去稱之為台灣國病之肝癌(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相比較,膽道癌的臨床症狀、診斷及流行病學特徵等方面是有所不相同。   人體的膽道系統分布在整個肝內,從肝細胞表面凹槽形成的微膽管開始,逐漸匯流成小膽管、左右肝內膽管再穿出肝外合成為總肝管,與膽囊交匯後成為總膽管,最後流入十二指腸。   膽管癌可以從任何有膽管的地方產生,所以醫學上會將膽道癌分成肝內膽管及肝外膽管癌、肝門膽道癌和膽囊癌。部分膽道癌即使腫瘤很小也可能就會造成阻塞性黃疸,而部分則會像肝癌一樣在肝臟內形成一個病灶佔住部分肝臟,直到末期才會有黃疸之症狀。不論是那一型,預後都很不好。   膽道癌早期發現確實較為困難,多數膽道癌患者確診時都已處於晚期,膽道癌能夠完整手術根治性切除的機率不高,再加上膽道癌具有高度異質性的疾病,這些因素造成患者預後也比較差。   全球膽道癌的發生率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差異,亞洲就是膽道惡性腫瘤的高好發地區。膽道癌發生的原因尚不明確,其中膽囊癌的危險因子包括膽囊結石、膽囊息肉樣病變、膽囊慢性炎症及“保膽取石”術後的殘留膽囊。而先天性胰膽管匯合異常、膽囊腺肌症、膽道感染、肥胖與糖尿病等也可能與膽囊癌的發生有關。而肝內膽管及肝外膽管癌、肝門膽道癌的危險因子則包括:膽管結石膽管腺瘤和膽管乳頭狀瘤病、Caroli病、膽管囊腫、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中華肝吸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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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01

關於CIK(細胞激素誘導的殺手細胞)的癌症免疫細胞治療

癌細胞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異質性,而這正是目前造成癌症標準治療出現內在或後天性抗藥性的原因,導致大多數癌症患者治療後最後是以失敗收場,或是出現抗藥性或症症復發。與其他癌症免疫療法一樣,CIK細胞療法的完全成功地克復上述的困難。因為針對異質性的癌細胞群而言,CIK 細胞具有靶向和殺死異質性癌細胞的能力。

最後,總結CIK細胞療法的結論:
CIK細胞療法在快速發展的癌症領域確實具有巨大治療的潛力。因此,如何優化CIK治療與其他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結合,才能讓CIK細胞治療的優點發會的更為淋漓盡致。而CIK細胞療法在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主要以Add-on的方式加入,與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互相搭配與互補,而不是完全去取代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如此將讓CIK細胞療法成為臨床實務中對於減少副作用和提升癌症患者存活率,提供更重要的關鍵神隊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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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03

認識治療癌症的免疫細胞 聚焦於低風險的CIK與DC-CIK細胞療法

癌細胞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異質性,而這正是目前造成癌症標準治療出現內在或後天性抗藥性的原因,導致大多數癌症患者治療後最後是以失敗收場,或是出現抗藥性或症症復發。與其他癌症免疫療法一樣,CIK細胞療法的完全成功地克復上述的困難。因為針對異質性的癌細胞群而言,CIK 細胞具有靶向和殺死異質性癌細胞的能力。

最後,總結CIK細胞療法的結論:
CIK細胞療法在快速發展的癌症領域確實具有巨大治療的潛力。因此,如何優化CIK治療與其他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結合,才能讓CIK細胞治療的優點發會的更為淋漓盡致。而CIK細胞療法在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主要以Add-on的方式加入,與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互相搭配與互補,而不是完全去取代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如此將讓CIK細胞療法成為臨床實務中對於減少副作用和提升癌症患者存活率,提供更重要的關鍵神隊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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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01 1

CIK免疫殺手細胞於癌症治療的歷史由來

癌細胞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異質性,而這正是目前造成癌症標準治療出現內在或後天性抗藥性的原因,導致大多數癌症患者治療後最後是以失敗收場,或是出現抗藥性或症症復發。與其他癌症免疫療法一樣,CIK細胞療法的完全成功地克復上述的困難。因為針對異質性的癌細胞群而言,CIK 細胞具有靶向和殺死異質性癌細胞的能力。

最後,總結CIK細胞療法的結論:
CIK細胞療法在快速發展的癌症領域確實具有巨大治療的潛力。因此,如何優化CIK治療與其他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結合,才能讓CIK細胞治療的優點發會的更為淋漓盡致。而CIK細胞療法在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主要以Add-on的方式加入,與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互相搭配與互補,而不是完全去取代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如此將讓CIK細胞療法成為臨床實務中對於減少副作用和提升癌症患者存活率,提供更重要的關鍵神隊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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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0

美國FDA正式核准Nivolumab(保疾伏)可以用於可手術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術前與術後輔助治療

2024年10月3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正式核准Nivolumab(保疾伏/納武利尤單抗)合併含有鉑類的雙化療藥作為新輔助治療,可以用於可以手術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術前與術後輔助治療,也就是可以用於可手術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腫瘤≥4 cm和/或淋巴結陽性、且確認沒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或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基因重排的非小細胞肺癌成人患者。   獲核准此適應症的相關研究如下: CheckMate-77T研究是一項隨機性、雙盲、安慰劑對照的多中心、第三期臨床試驗,收錄了461名未經治療且可切除的可以手術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臨床分期為第2A期到3B期。   參與CheckMate-77T研究的患者按1:1的比例,隨機分配接受術前給予免疫藥物Nivolumab或是安慰劑治療,搭配含有鉑類的雙化療藥,每3周治療一次,最多4個療程,之後接受手術切肺癌,然後於術後繼續接受每4周一次的單一免疫藥物Nivolumab或是安慰劑治療,最多13個療程(此為術後之輔助治療)。 主要CheckMate-77T研究的終點為盲法獨立中心審查(BICR)的無事件存活期(E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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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01

從真實世界研究數據 陳駿逸醫師帶你看CIK細胞療法用於肝癌輔助治療的療效

癌細胞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異質性,而這正是目前造成癌症標準治療出現內在或後天性抗藥性的原因,導致大多數癌症患者治療後最後是以失敗收場,或是出現抗藥性或症症復發。與其他癌症免疫療法一樣,CIK細胞療法的完全成功地克復上述的困難。因為針對異質性的癌細胞群而言,CIK 細胞具有靶向和殺死異質性癌細胞的能力。

最後,總結CIK細胞療法的結論:
CIK細胞療法在快速發展的癌症領域確實具有巨大治療的潛力。因此,如何優化CIK治療與其他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結合,才能讓CIK細胞治療的優點發會的更為淋漓盡致。而CIK細胞療法在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主要以Add-on的方式加入,與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互相搭配與互補,而不是完全去取代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如此將讓CIK細胞療法成為臨床實務中對於減少副作用和提升癌症患者存活率,提供更重要的關鍵神隊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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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CIK與DC-CIK細胞治療癌症歷史已有三十餘載 陳駿逸醫師談其關鍵性的突破與未來展望

癌細胞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異質性,而這正是目前造成癌症標準治療出現內在或後天性抗藥性的原因,導致大多數癌症患者治療後最後是以失敗收場,或是出現抗藥性或症症復發。與其他癌症免疫療法一樣,CIK細胞療法的完全成功地克復上述的困難。因為針對異質性的癌細胞群而言,CIK 細胞具有靶向和殺死異質性癌細胞的能力。

最後,總結CIK細胞療法的結論:
CIK細胞療法在快速發展的癌症領域確實具有巨大治療的潛力。因此,如何優化CIK治療與其他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結合,才能讓CIK細胞治療的優點發會的更為淋漓盡致。而CIK細胞療法在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主要以Add-on的方式加入,與現今癌症的治療模式互相搭配與互補,而不是完全去取代癌症標準的中西醫治療,如此將讓CIK細胞療法成為臨床實務中對於減少副作用和提升癌症患者存活率,提供更重要的關鍵神隊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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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301

陳駿逸醫師與世界癌症權威Eric P. Winer教授於健康1+1 談精準抗癌新療法,打擊癌細胞的魔法導彈,抗體藥物複合體(ADC)

ADC是近年抗體藥物的最新趨勢,原理是利用抗體藥物的標靶性,與抗癌藥物複合在一起;也就是連接上藥效強毒性高的小分子藥物,使其具有標靶傳輸的特性,精準治療;用於癌症治療而達到專一殺死腫瘤細胞的效果,也可以大幅降低小分子藥物的毒性與副作用,可對抗10種常見癌症。 Timeline: 00:00 追擊腫瘤細胞、避開健康器官新療法ADC 02:05 ADCs在體內對抗癌細胞機制3關鍵 07:40 ADCs精準投放對抗常見10大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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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0301

健保給付骨轉移標靶藥物Denosumab(如:Xgeva /癌骨瓦/地舒單抗) 自2024年10月01日生效的規定

限用於: 多發性骨髓瘤病人與乳癌、前列腺癌、肺癌、大腸直腸癌、膀胱癌、腎癌、子宮頸癌、卵巢癌、食道癌、胃癌及胰臟癌併有蝕骨性骨轉移之病人。   #健保給付 #骨轉移 #Denosumab #Xgeva #癌骨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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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01 1

健保給付肺癌EGFR標靶藥物Osimertinib (如:Tagrisso/泰格莎) 自2024年10月01日生效的規定

限單獨使用於: (1)   具有 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 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肺腺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 (2)   先前已使用過 EGFR 標靶藥物 gefitinib、erlotinib、afatinib或 dacomitinib 治療失敗,且具有 EGFR T790M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治療。   使用注意事項: (1)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 初次申請時需檢具確實患有肺腺癌或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及檢附 EGFR 基因檢測結果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III.   再次申請時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每次處方以 4 週為限,如給藥 4 週後需追蹤胸部 X 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評估療效,每 8 至 12 週需進行完整療效評估 (如胸部X 光或電腦斷層),若病情惡化、復發或產生不可接受之毒性,即不得再次申請。   (2)   用於第一線治療用藥:與 gefitinib、erlotinib、afatinib及 dacomitinib 僅得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如需更換使用本藥品,必須符合本藥品具有 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Ⅳ期)肺腺癌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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