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latinib (如Lorviqua/瘤利剋膜衣錠)台灣健保給付規定 自2024年04月1日生效
1.適用於ALK 陽性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治療。 (1)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I.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 II.初次申請時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以及符合本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伴隨式診斷編號30105B 規定之ALK 突變檢測報告。 III.再次申請時並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給藥4 週後,需追蹤胸部X 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評估療效,往後每4週做胸部X 光檢查,每3 個月 需追蹤其作為評估藥效的影像(如胸部X 光或電腦斷層),若病情惡化即不得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