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療藥物是否有延長患者的整體生存時間之療效 真的很重要嗎?必要的要求?還是個奢求?
血液腫瘤科/細胞治療中心/台灣細胞免疫醫學會 陳駿逸醫師 在癌症藥物試驗中,整體生存時間(Overall Survival, OS)的評估被廣泛視為一種必要條件,而非奢侈品。儘管在臨床實務操作上面臨了諸多挑戰,監管機構與臨床專家一致認為 OS 是衡量病患臨床獲益的「黃金標準」 整體生存時間為什麼是「必要條件」?有幾個原因: 終極的臨床獲益:患者最核心的需求是活得更久、更好,而 OS 直接反映了治療是否能延長生命。 安全性的最終檢測:OS 不僅是療效指標,也是安全性指標。它能偵測到那些雖然能縮小腫瘤(替代指標),但卻因毒性導致病患死亡增加的藥物。 監管優先等級的回歸:美國 FDA 於 2025 年發布的草案指南強調,在可行情況下應優先將 OS 作為主要終點。 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間,《柳葉刀·腫瘤學》(The Lancet Oncology)期刊上連續刊登了加拿大女王大學辛克萊癌症研究所 Bishal Gyawali教授團隊的評論文章,及其後續與加拿大渥太華大學醫學腫瘤科David J Stewart教授的辯論,系統闡述了關於整體生存時間評估的多元化之觀點。所以,一直有個爭論,”Overall survival assessment in cancer drug trials a luxury or a necessity?”因為部分觀點將整體生存時間評估視為難以實現的「奢侈品」,主因在於: 時間與成本:追蹤整體生存時間需要更長的追蹤期、更大的樣本量以及更龐大的財務支持。 數據干擾:後續治療(後線藥物)或試驗中的交叉治療(crossover)可能稀釋或混淆初次治療對整體生存時間評估的真實貢獻。 疾病特性:在進展緩慢或生存期極長的癌症中,等待整體生存時間評估的數據可能導致急需治療的病患延遲獲得藥物。 Bishal Gyawali教授在評論文章中指出,近年來美國FDA降低了要求新的抗癌藥物證明其整體生存時間改善的優先順序,多種藥物僅憑著推定的替代終點改善即獲核准,甚至在整體生存時間結果為陰性的情況下依然獲批得核准。 目前藥物監管思路有了重要的轉變,體現在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