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標靶藥物Larotrectinib (如:Vitrakvi/維泰凱/拉罗替尼) 規定
1.適用於有NTRK基因融合的實體腫瘤成人和兒童病人,並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NTRK基因融合且無已知後天的阻抗性突變(acquired resistance mutation)。 (2)為轉移性實體癌,或手術切除極可能造成嚴重病症(severe morbidity)。 (3)沒有合適的替代治療選項(包含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2.前述1.之兒童(未滿18 歲)病人,除了嬰兒纖維肉瘤可作為(含)一線以上使用外,其餘適應症須為曾接受一線治療後無效或復發的病人。 3.前述1.之成人(≧18 歲)病人,包括之適應症有: (1)非小細胞肺癌: I.不適合接受化學治療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成人患者,非鱗狀癌者需為EGFR/ALK/ROS-1 腫瘤基因原生型、鱗狀癌者需為EGFR/ALK 腫瘤基因原生型。 Ⅱ.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 類化學治療失敗後,又有疾病惡化,且EGFR/ALK 腫瘤基因為原生型之晚期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Ⅲ.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 類及docetaxel /paclitaxel 類二線(含)以上化學治療均失敗,又有疾病惡化,且EGFR/ALK/ROS-1 腫瘤基因為原生型之晚期非小細胞肺腺癌患者。 Ⅳ先前曾接受過至少一線anti-EGFR TKI 治療失敗,且因NTRK 基因融合對於anti-EGFR TKI 產生抗性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之EGFR 突變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2)大腸直腸癌:先前已使用過FOLFIRI(folinic acid/5- fluorouracil/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5- fluorouracil/oxaliplatin)治療失敗,又有疾病惡化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患者。